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鲁启兰)3月25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针对游艇产业的地方性立法,也是海南第一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要出发点的创制性立法。
条例明确,除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以外,在海南工作并取得居留许可证的境外人员所有的游艇也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办理登记。从境外购买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且拟申请办理登记的游艇,船龄可以放宽至五年。核定的乘员定额数放宽至二十九人。
想知道更多关于游艇产业的相关政策吗?3月31日,锁定国际旅游岛商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椰网、海拔资讯APP、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官方快手等平台,《话说自贸港》第二季第十八期给您一一介绍!